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名单(附名单)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命名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的通知》。经申请创建、支持指导、评估验收、网上公示和会议研究,命名山东省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经自评申报、省级推荐、专家评审、评估验收、网上公示和会议研究,命名北京市海淀区等100个县(市、区)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乐成老年事业投资有限公司等99个机构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我省无锡市惠山区、南通市崇川区、南京市秦淮区、苏州市姑苏区、徐州市沛县5个县(市、区)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南京江宁沐春园护理院、无锡太湖金夕延年护理院等12个机构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其中南京江宁沐春园护理院、无锡太湖金夕延年护理院、常州九洲金东方护理院、宿城康颐孝德园护理院4家为协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2〕14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2〕128号),经自评申报、省级推荐、专家评审、评估验收、网上公示和会议研究,决定命名北京市海淀区等100个县(市、区)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乐成老年事业投资有限公司等99个机构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希望命名的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不断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各地要广泛宣传推广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会是由从事老龄产业的生产、开发、流通、服务以及与老龄产业相关的科研、教学、培训、保险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关行业的专家自愿组成的全省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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