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6日拟对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改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2 浏览次数:

2026年8月6日拟对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改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改建项目
2026年8月4日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改建项目》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的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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