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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提升项目(一期)医疗、康复等相关运营设备采购采购公告(四)

 发布时间:2026-08-14 浏览次数:

  

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提升项目(一期)医疗、康复等相关运营设备采购采购公告(四)(图1)

  采购项目名称: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提升项目(一期)医疗、康复等相关运营设备采购,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资格。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10点00分)前。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公路北侧、汉润路东侧(矿大科技产业园C4号楼130室)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

  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公路北侧、汉润路东侧(矿大科技产业园C4号楼13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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